作者:李洪亮 初审:石大路 复审:靳晓波 终审:李新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确保学院消防安全,近期将对主校区灭火器分批进行年检维护。按照《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维护管理办法》(院办〔2017〕100号)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,灭火器材实行“谁使用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请主校区各单位、各部门对所辖图书馆、综合楼、工学楼、办公楼、教学楼、实习实训场所的灭火器进行清点登记。为避免出现灭火器漏检情况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安排专人将清点登记情况,于3月8日17点前报后勤保卫部,同时将各场所灭火器统一放置楼道内。
谢谢配合!
附:灭火器年检维护登记表
后勤保卫部
2024年3月7日